常见问题

非法采土采砂是否构成盗窃罪

来源:网络收集 发布时间:2023-05-28 浏览:85

一、非法采土采砂是否构成盗窃罪?

不构成盗窃罪,非法采土采砂情节严重的涉嫌非法采矿罪。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三条

【非法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非法采矿罪和盗窃罪的区别有哪些?

1、侵犯的客体不同。

盗窃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非法采矿侵犯了国家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和国家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

盗窃是指行为人盗窃大量公私财产或多次盗窃公私财产的行为。非法采矿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非法采矿和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

三、非法采土采砂涉嫌犯罪定罪证据需满足哪些要求?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四、非法采土采砂涉嫌犯罪满足哪些条件可以提起公诉?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2、证据确实、充分;

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五、非法采土采砂涉嫌犯罪开庭后法庭辩论流程有哪些?

(一)公诉人发言;

(二)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三)被告人自行辩护;

(四)辩护人辩护;

(五)控辩双方进行辩论。

六、非法采土采砂涉嫌犯罪开庭后延期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七、非法采土采砂涉嫌犯罪开庭后嫌疑人享有哪些权利?

(一)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

(二)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三)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四)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八、非法采土采砂涉嫌犯罪可宣告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九、非法采土采砂构成犯罪在缓刑期间需遵守哪些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非法采土采砂是否构成盗窃罪的这个问题已经在上文进行了详细的解答,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但非法采土采砂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于矿产资源的保护制度。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投诉/举报 声明:以上内容由成都刑事律师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

以上关于非法采土采砂是否构成盗窃罪的刑事法律问题,由成都刑事律师收集整理,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帮助。实际案件建议咨询专业刑事律师。

联系方式

电话:13980054522

邮箱:lawyer.huyun@163.com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3层

Copyright 2019 成都刑事律师网 Design by 成都律品科技

电话咨询

律师咨询电话

13980054522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