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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咨询:江西省网络诈骗高于多少才能立案

来源:网络收集 发布时间:2020-09-13 浏览: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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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西省网络诈骗高于多少才能立案?

江西省网络诈骗的立案标准是5千元,江西省关于诈骗罪的数额划分标准是: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千元为起点

2、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万元为起点

3、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五十万元为起点

二、诈骗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关于诈骗案件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达到以上数额,又具有以下情节的,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各省份规定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肯定都和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是有关系的,但也不代表自己被骗的金额不够5000元的情况下,就不能到公安机关报案,只是达不到立案标准的话,从法律层面上不能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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