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强制猥琐罪寻衅滋事罪一样吗?

来源:网络收集 发布时间:2022-09-14 浏览:133

一、强制猥琐罪寻衅滋事罪一样吗?

是不一样的,具体的区别如下:

(1)犯罪动机和目的不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型的寻衅滋事罪中,行为人是通过追逐、拦截、辱骂妇女,来寻求其下流的精神刺激,以满足其精神上的需求,一般并不是因为想满足其欲望。而强制、猥亵妇女罪中,行为人则具有满足性需求的故意。

(2)行为方式不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型的寻衅滋事罪中,行为人在行为方式上表现为追逐、拦截、辱骂妇女。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中,行为人在行为方式上表现为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侮辱妇女。

(3)侵害对象的选择不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型的寻衅滋事罪中,行为人侵害的对象不具有确定性,换言之,其不会因人而异。而在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中,行为人侵害对象的选择上具有确定性。

(4)侵犯的客体不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型的寻衅滋事罪虽然也会侵犯妇女的人身权利,但其侵犯的客体主要是社会公共秩序。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中,行为人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妇女对性的羞耻心。

二、寻衅滋事罪需要多久结案?

法院审理寻衅滋事案件一般会在受理后二个月以结案。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法律上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强制猥琐罪和寻衅滋事罪并不一样,犯寻衅滋事罪,法院立案后会在两个月内审结此案,若情况特殊,可以再延长一个月,寻衅滋事罪属于公诉案件,要由公安机构立案调查,检察院向法院起诉,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投诉/举报 声明:以上内容由成都刑事律师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

以上关于强制猥琐罪寻衅滋事罪一样吗?的刑事法律问题,由成都刑事律师收集整理,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帮助。实际案件建议咨询专业刑事律师。

联系方式

电话:13980054522

邮箱:lawyer.huyun@163.com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二段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3层

Copyright 2019 成都刑事律师网 Design by 成都律品科技

电话咨询

律师咨询电话

13980054522

微信咨询